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及追诉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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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案情十分清晰明了,辩护人及被告人对事实部分亦没有异议。实际上,在案件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出具的起诉意见书认定被告邓某的犯罪金额高达100多万元,并且不具有相关的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承办律师在了解了该案情况之后,认为该意见书的认定内容是不合适的,多次与办案机关交换了意见,承办律师认为:被告人邓某犯罪以后经女友劝导、说服主动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投案,是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的,依法可以予以从轻处罚;从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看,邓某并没有参与燃油助力车的生产组装,是刘某主动联系邓某要求他帮忙销售,而在这之前刘某一直是拒绝和邓某联系的,从邓某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来看,系从犯,是起辅助作用的;案件涉案金额也不应当是100多万元,根据被告人邓某、刘某等人销售的燃油助力车的实际的销售价格认定,应为41万。在承办律师的努力沟通下,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最终认定了被告人邓某涉案金额为41万余元,并且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

首先,被告人邓某在女友的劝导、说服之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被告人邓某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其次,从案件相关证据可以看出,在该案发生之前,邓某和刘某长期没有联系,是刘某主动找到邓某要求其帮忙销售已经生产组装好的燃油助力车,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明显小于刘某,系从犯,起辅助作用。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最后,被告人邓某积极退赃,也愿意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而且邓某系初犯,表现一贯良好,社会危害性相当小,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也不会产生影响;被告邓某家中父母年老,体弱多病,非常需要邓某在家中陪伴照顾,恳请法庭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其适用缓刑。

经法院审理认定,对辩护人的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邓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该案起初没有认定被告邓某自首,并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对邓某是非常不利的,但在承办律师的努力和积极交流下,认定了邓某是自首并且涉案金额降至41万余元,为后来法院对邓某判处缓刑奠定了相当重要的基础,可见律师的尽职尽责不仅仅体现在法庭审理阶段,而是贯穿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虽然判多少年不是律师说了算,但尽早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介入,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罪轻辩护,律师付出的努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官作出的裁判。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图片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在商标法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        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①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②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③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④ 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对于每一位的劳动者而言,凭借自己的劳动成果获得报酬是一件开心的事。而每每员工去公司面试,最关心的一个核心就是公司对于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员工福利待遇。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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