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拥挤的原因_交通拥挤的措施_交通拥挤的原因和措施英语作文

车友们对于交通拥堵这个问题几乎都是习以为常了,那么哪些原因会导致交通产生拥堵呢?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多年上升。交通事故起数从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02年的77万多起,年均增长6.3%。死亡人数由5万人上升到10.9万人,年均增长5%。去年全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万人,受伤56.2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群死群伤的特大事故频发。2000年至2002年,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40起左右。

(二)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严重。大多数城市不同程度存在交通拥堵现象。全国667个城市中,约有三分之二城市交通高峰时段主干道机动车车速下降,出现拥堵。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拥堵严重。交通环境脆弱,路网通行效率下降,主、次干道车流缓慢,常发大面积、持续时间长的拥堵。居民出行时间、交通运输成本明显增加。北京等特大城市交通高峰主、次干道交通流已达到饱和或超饱和状态。部分公路的个别路段也开始出现严重交通拥堵。今年以来,10多条国道和八达岭高速均发生了超过10小时以上的交通堵塞。

(一)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2002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近2141万辆,是1986年5.9倍。全国有机动车驾驶员9147万人,是1986年的9.1倍。全国公路客运量高达146.6亿人次、公路货运量高达110.6亿吨,分别是1986年的2.7倍和1.8倍。与此同时,2002年全国公路通车里程为175.8万分里,是1986年的2.3倍。2002年城市道路总长度约为18万公里,是1986年的2.5倍。2002年,全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约为8平方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人均25平方米的水平。36个大城市百辆车停车位不足20%,城市中心区停车困难。随着客、货运量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远远满足不了形势发展,这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风险机率增加,道路拥挤堵塞明显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公路质量低,通行条件差。城市道路瓶颈路、断头路、畸形交叉口多。不少城市热衷于修主干道,不注重次干道、支路的建设,道路密度低,交通流过于集中,主、次干道、支路比例严重失调,特别是在主、次干道过渡或衔接路口、路段通行能力低。由于历史原因,相当多的公路修建的等级低、质量差,86%的公路为3级以下公路和等外公路,一些公路线型设计存在严重缺陷,形成急弯、连续的弯路、陡坡或连续长坡、宽路窄桥,而且缺少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因道路维修、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引发的交通堵塞时有发生。

(三)道路交通工具总体构成不合理,安全性能差。到2002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亿辆,其中汽车2141万辆,仅占26.85%,大部分为摩托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安全性能低的车辆。货运车辆“大吨小标”、超长超宽、超大吨位,以及大量拼、组装的摩托车,低质量的农用运输车和简易机动车等问题非常突出。人车混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交通方式直接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和安全。

(四)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十分普遍,交通秩序不好。国民的整体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高,道路通行秩序差。2002年,全国共处理交通违法2.59亿人次,处罚1.97亿人次。违法通行、交通秩序混乱是影响通行效率、造成交通拥堵,危害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五)政府管理道路交通的整体水平不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没有把道路建设和交通的发展放在城乡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中优先考虑的战略地位,交通发展与城乡发展、城镇化进程不相适应。道路建设、交通组织缺乏科学的规划,路网结构不合理,道路建设中设计标准低、功能不足、设施不全、通行能力低。交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公共交通发展滞后。现有道路资源开发利用率不高、管理水平偏低,科技含量少。专业人员队伍(包括交警)素质不高。全国还没有完全形成各有关部门参与、全社会联动的整体合力。

上述问题,归根结底,与道路交通法制不分健全有着直接关系。道路交通缺少龙头法,道路交通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以及交通执法行为缺少必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依据。现行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机动车管理办法》作为行政法规,其权威性、适用性都与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形势不相称。一是,许多内容没有法律规范。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作为一项具有广泛社会性的人类基本活动,保障安全与畅通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尚未有法律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道路交通中的责任和协作关系没有明确规范;改善交通设施、改善道路交通需求、发展公共交通、有效调控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政策规范不明确,致使道路交通的发展难以与城乡发展相适应,道路交通基础建设与有效利用的矛盾长期不能有效的解决。二是,道路交通管理法律规范严重滞后,适应性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基本规范,仍然停留在计划经济阶段。《机动车管理办法》自1960年颁以来,40年未作修改,使车辆的生产、使用与管理不相协调,特别是机动车及驾驶员交通安全制度规范不明确,造成了大量的事故隐患,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三是,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规范层次低,不能充分发挥其规范作用。由于现行道路交通法规不能满足执法实践的要求,主管部门只能靠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甚至通知、答复、批复等文件进行管理,致使管理漏洞多、程序繁杂;许多地方也不得不依靠地方法规来管理,造成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不统一。目前低层次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不协调越来越多,特别是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不协调日趋严重,直接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与准确性。四是,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少,幅度小,力度不够。对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缺乏严厉的处罚,大量的诸如伪造机动车号牌,非法拼装机动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罚的依据;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社会危害性已达到相当严重程度的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承担更严厉法律责任的规定;我国东、南地区和西、北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差别较大,各种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也有很大不同,处罚的幅度没有反映出这种差别;罚款处罚的200元最高限额已经难以起到惩诫交通违法行为的作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此,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迫切需要出台一部法律,为解决道路交通中的难题提供法律保障;通过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保护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确定法律制度,增强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摘 要 城市交通问题已是城市发展中的大问题,也是一个令许多管理者,尤其是大城市管理者异常头疼的问题。本文的目的就是对这些问题现状进行分析,为管理者提解决道路拥堵问题提供一些智力支持。

1、道路车辆过多,行车速度缓慢

一组数据表明,早在2009年北京市主干道高峰时间道路饱和度接近1.0,上海、南京、成都等城市也在0.8以上;北京市居民上班平均耗时50~70分钟,广州、上海、深圳、天津等城市在40分钟以上。

2、行人、车辆随意乱行,法制意识不高

部分行人或司机为了自己通行方便,不按照交通规则,随意的扰乱交通。行人占用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占有机动车道、机动车随意掉头、机动车违法转弯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还很大程度的阻碍了交通的正常通行。这都缘由于大家法制意识不高,认识不到随意乱行的危害性和后果。

3、交通问题恶化,连带后果严重

许多城市交通拥堵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已经成为常态,并可能进一步恶化,一些二线和三线城市正迅速进入“拥挤的时代”。交通拥堵直接造成交通运行缓慢,进而造成时间上的浪费和汽车燃油成本增加,还提高了汽车排污量,对环境造成污染;此外,交通拥堵,使交通事故增加,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发生,形成恶性循环。

1、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由于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造成了长期以来中国的城市人均道路面积占有量严重不足,调查了解当前中国32个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城市道路的人均面积有27个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道路建设一直在上涨交通拥堵仍然这么严重,造成这个问题的直接原因就是道路空间严重不足。首先,我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比如以上海为例来对比,上海的道路面积仅占城市总面积的3.6%,而纽约市的道路面积却占城市总面积的25.4%,伦敦为16.6%,东京为14.1%。第二,中国的大城市的城市建设正处于发展扩张过程中,从中心到郊区,新增的道路建设,主要是在新开发的市区和近郊地区,因此没有有效的办法,以缓解城市中心交通压力。再次,我国的部分城市中违法、违规占用道路和人行道的问题都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道路两旁往往会被各种摊贩的,市场和停车空间的占用,其中有道路由空间严重不足变得更加紧张。

2、汽车增长速度过快

在最近几年是城市车辆增长最快的阶段,据分析中国汽车的增长,当汽车超过20%的年增长率,将导致今年和随后几年城市交通的恶化。造成汽车增长的原因有很多,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现在已不是工人在城市上班,农民在农村种地的时代了,大量农民兄弟也已进入城市打工,并且很多年轻人在城市工作的还不错,所以为了回家携家带口的方便,就买起了小汽车。还有一个原因是,一部分生意场上的人为了面子,所以各个大小老板都开起了自己的小轿车。也有人是为了孩子上下学接送方便,更有人仅仅是为了朋友间的攀比。所以由于这诸多的因素,导致了汽车增长过快,使得原有的道路建设无法满足众多汽车的增加。汽车增长速度过快,跟人的观念也有关系,在社会中还没树立起公交优先的意识。

3、道路建设在结构和功能上不完善

城市缺乏快速、便捷的环城高速线。由于城市道路缺少环绕城区的绕城道路,使得来往于相隔城区的车辆不得不从市中心穿行,造成市区交叉拥堵。一些交通道路的功能尚不清楚,没有合理地进行道路网络规划,有些原本只是道路的地段却被发展成了商业街、步行街,这就使现有的道路不能很好地对交通进行有效的分流,反而使这些道路增加了其负担。一些道路设计机动车道少非机动车道过于狭窄,道路之间又缺少叉口,使其功能不够完善,车辆无法有效分流。

停车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和滞后,是造成道路拥堵的另外一个原因。许多城市,由于对停车场的建设重视不够,城市停车设施普遍不足,社会公用停车场严重短缺,占用公共道路的现象日益严重,这就进一步导致交通拥堵。

4、交通管理手段落后

如果交通管理只靠警察、交通灯,及电子眼没有大规模使用,那么就使道路安全系统的联系不密切,所以没有办法进行科学管理。对于路段较短,信号灯较多的部分路段,会造成车辆通行较缓慢。许多交通信号灯的设计不够合理,车辆运行较多的行驶方向的通行时间却比较短。事故发生时,没有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办法,或者交通安全措施与责任落实不到位,处理事故不及时。在许多情况下,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为了保护事故现场,往往是以牺牲整条路的交通为代价。道路两旁的施工方,不遵守公共秩序,私自违法占用人行横道、非机动车道,使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空间得不到充分利用。

5、部分行人和司机违法乱行

目前存在突出的大量机动车违法现象 。部分驾驶员司机为了图一己之方便,不顾交通规则,进行乱抢道、占道、掉头和停车,不能做到文明出行,相互礼让;甚至在在没有警察或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会有各个方向的车辆抢行,还有一些司机驾车违反交通规则,随意占用停车道,阻断整个公交专用道,影响整个道路交通;还有部分司机驾驶时肆意左转、调头,还有司机本来是直行的却在交通信号灯处占用左转或者右转车道试图并线以节省通行时间。

还有部分交通素养不高的非机动车车主和部分行人违法乱行。为了贪图速度快,很多行人不顾交通安全,不遵守交通秩序,肆意行走在非机动车道上,使得非机动车为了不在非机动车道上与行人拥挤,就驶在机动车道上,这就挤压公交车和机动车的交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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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IKE5022A4
  • 看不清的痛楚
  • davidcurry
  • 久巴久大哥
  • 沐浅溪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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